果可以,很想一巴掌拍死这个小孩,可现在哪由得他动手。求人时,低头时必须的。“我欠你一条命。”
康诺晟的诚信,戒色是相信的,因为这个人太骄傲。他的骄傲不容许他出尔反尔。
“好。”戒色最喜欢别人欠着他了。所以,他拿起剪刀,往自己的小手指扎了一下,“好疼。”他眼睛一红,要哭了。他最怕疼了,当然和三哥哥爱爱的时候不算。
只见他的小手指,红红的血液泛了出来。
“你这是?”康诺晟意外。他是听说过,有些人的血是良药,难道这个小子的也是?
“我以前被灵蛇咬过。”戒色很骄傲的宣布,似乎这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不过,真的很值得骄傲。
灵蛇?康诺晟听说过,灵蛇的唾液能解百毒,难怪刚才皇甫风说,只有这个孩子能救傻子,原来如此。
当戒色的血滴进杨霆的嘴巴里时,康诺晟想的,不是谢谢戒色,而是埋怨,这天下间的好事,全让这个小子给霸占了。可是康诺晟的眼中也闪过一抹担忧,如果有人知道他的血液能解毒,那该会引起怎样的动荡?
过了一会儿,杨霆开始苏醒了,在满口的血腥中醒来的。他这一觉倒是睡得舒服,可是戒色有些悲剧,他觉得自己流了那么多血,要好好的补一补了。好在让康诺晟欠自己一个人情,不然太不划算了。他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连献血都是不舍得的,这次真是牺牲太大了。
出去的时候,皇甫风和于书贤还在打。不过戒色还没跨出门口,有人影从他身边闪过。戒色又一次觉得很悲哀,为什么古代的人走路都不带风,都是闪的一下。那个人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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