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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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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加官进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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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金彩绣柿蒂过肩的麒麟服,红色的料子打底,上头绣着麒麟,这么一穿,再系上金腰带,束了腰,竟使方继藩多了几分英姿飒爽的味道,便连小香香见了,面上都飞了一抹俏红。

    邓健又给方继藩寻了一柄刀来,系在腰上,道:“这是老爷的刀,说是祖传下来的,当年祖宗们便是靠这口刀,跟着文皇帝打进了南京城,伯爷交代了,现在这口刀便传给少爷了,祖宗一定会保佑少爷的。”

    方继藩见这口刀刀柄用了金丝缠绕,赫然还镶嵌了一颗硕大的珠子,刀鞘乃是用鲨皮和不知名的皮革制成,显得格外的华丽,他忍不住心潮澎湃,终于,本少爷不再是一个废物了。

    于是铿锵一声,将这刀自鞘中拔出,便见刀似刚刚上了油养护,依旧雪亮。

    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呃……说来有些尴尬,这刀上看起来几乎没有了多少锋刃,你妹,没了锋刃,这不就是棒槌了吗?

    邓健宛如方继藩肚子里的蛔虫,适时地道:“祖上传下来的,这期间虽进行过了无数次的修补,可毕竟是古物……”

    方继藩只好叹了口气:“这是一柄仁义之刀啊。”于是将刀收回鞘中,将就用着吧,指望用它来杀人是休想了,怕是连切肉都有点儿碍事,不过不要紧,权当是护身符吧,毕竟有祖宗保佑。

    于是例行性的捏了捏小香香吹弹可破的面颊,道:“走了。”

    刘钱一直都在府外等着,一见到方继藩来,这一次却不敢在方继藩面前耀武扬威了,面上露出伪善,笑嘻嘻的道:“方公子,陛下有口谕,命奴婢今日领公子去詹事府当值,时候不早,可不能耽误了。”


第三十七章:加官进爵(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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