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处置手段。
“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按老规矩,请公正的主作裁判。罗姆斯,我以潘德拉贡的亚瑟之名,要求决斗。”
古代欧罗巴法律体系薄弱,时常定不了罪,采取听天由命的方法,让上帝审判。
例如有女子被控告失贞,便命她赤脚从烧红的铁块上走过,安然无恙则无罪,烫伤则处刑。
若原告和被告各说各的理,法官难以判断是非,往往判决“司法决斗”,胜利的人即正义,输的人丢掉性命也丢掉荣誉。
这是通行的风俗,为大众所接受,比普通法律更具威慑力,因为神是不会出错的。尤其武士注重声名,当一方要求“神判”时,另一方几乎不能拒绝。
面对亚瑟的挑战,罗姆斯犯难。
亚瑟携大胜埃阿斯的威名进入坎巴拉,米尔顿很赏识,撮合他与女儿来往。一些骑士不服气,提出比试。亚瑟身躯瘦力量却非常大,一枪刺出、一剑砍下,对手根本招架不住。罗姆斯在场边观战,自问难以匹敌。
他不怕死,可一旦决斗失败,老领主米尔顿的冤仇将永远无法昭雪。
聪明人看出罗姆斯内心怯战,硬打的话凶多吉少。
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亚瑟,你对库塞尔领主不敬,我身为臣下,有义务给你一个教训。其他事往后放一放,先过我这一关。”
说话的人是一名褐青年,气质群,在一大群粗野的布立吞骑士中鹤立鸡群。
徐牟林问:“你是什么人?”
“诺曼底的兰斯洛特。”
徐牟林一愣,再度仔细端详。就是这小白脸给亚瑟王戴绿帽?
第六十一章 夜晚城堡前的对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