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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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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二会奥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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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另一个译法,大多数人可能会很熟悉——春田市。

    爱好军事的人,都会知道美国在一战前后,装备的春田式步枪,便是在位于春田市的兵工厂生产的。.?`

    话说,冯一平以前一直以为,这款步枪,是一位日裔的设计师设计的,当时还觉得美国果然大气,在当时种族歧视那么严重的时候,还欣然用这样的名字来为主力装备命名。

    知道现在他才知道,原来的自己,真的想太多!

    “春田”这个很日式的名字,压根跟日本没有一点关系,在美国,它就是“r1”,后来是香港的媒体,按这个单词的组合,“春田”“田野”直译过来,就变成了“春田的田野”,简称“春田”。

    不过,此春田,非彼春田。

    这就又是美国的另一个值得诟病的地方,为地方取名字的时候太懒太随意,有些直接用原来英国的地名,只在前面加一个以示区别,比如r,r。

    这样随便的后果,就以至于有好多重名的地方,几乎有一大半的州,都有叫春田的地方,生产步枪的那个春田,是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工业城市,而这个春田,出名的地方,是因为它是林肯总统的故乡。

    这位用中国话来说,“面像高古”——其实就是长的挺匆忙,有点吓人的总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之一。

    “我认为在世界历史上,因为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他也应该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依然处于微末的奥巴马同志,在林肯故居的林肯事迹陈列馆里,对冯一平说。

    奥巴马敬佩林肯的事,冯一平略知一二,比如在29年1月,当时的候任总统

第一百五十二章 二会奥巴马(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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