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公爵,绝不能冠以勋爵的名头,那是非常失礼的行为。
贵族同盟,则是建立于一百年前勇士之地的玫瑰战争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的帝国继承人有两支分家,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
两大家族都是金雀花王朝王室的分支,约克家族是爱德华三世的第四子的后裔、兰开斯特家族是爱德华三世的第三子的后裔。
后来战争最终以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七世与约克的伊丽莎白联姻为结束,听起来简直儿戏,原本打生打死的两大仇敌,居然反倒联姻了......
不过在勇士之地,有的时候战争就是如同儿戏一般的存在,许多时候,战争无法征服那些大小领主,偏偏联姻就能让他们停止反抗。
因为法理上,征服者就拥有了被征服国家(领地)领主头衔的继承权。
这一点就如地球西方历史上,神 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王室,通过联姻这一手段,统治了大片大片的广袤领土,这其中甚至包括偏居一隅的西班牙。
这玩意儿就叫做法理征服。
贵族爵位的含金量主要看其领地,领地越富庶便越有钱,人口便越多,也就能培养更多的骑士。
部分贵族例外,比如海都贵族。
一个骑士一般情况下所能拥有的封邑一般就是个小庄园,自给自足,铁匠铺,马厩之类的设施应有尽有,人口多少不一,大概在一百上下浮动。
庄园的武装力量只有骑士老爷以及他的扈从。
而一名男爵所拥有的封邑,就足以扩展到村镇级别,人口成千上万。
往往一名大男爵,手中的武装力
第四十一章瓦伦丁(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