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后来业余时间我们还一起搞一些音乐创作,自娱自乐。
我也开始学会打扮自己:我在面具上涂上金属镀层,为此我还和父亲大吵了一架。我在衣服上扣上金属链条、黑色斗篷上喷上火焰狼头,那时最流行乐队的符号。我在手指的骨头上带上造型夸张金属戒指,它们在我走路时会碰在一起叮当作响。
当然这些外在并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的性格也发生了改变,我开始乐观,积极,健谈,同时也开始愤世嫉俗,特立独行。
最重要的重点是,我在一次演唱会上遇见了我现在的妻子,稻神 。
斯密斯和我在玩音乐时结识的朋友们参加了我与稻神 的婚礼,在婚礼致辞上我感动得面具都在颤动。如果没有我的这些朋友,没有斯密斯我绝对不会找到自己的爱好,更不可能找到与自己志趣相投,并且如此美丽温柔的妻子。因此我把斯密斯请到了台上,作为我婚礼的见证人之一。
但是当他经过我的时候,我看见他花白的头发,才第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人类这种生物与我们神 不同,寿命非常短暂。
斯密斯老了……
三十年的时间,就足以让斯密斯这个人类的形态发生如此巨大的改变。
直到今天,每到周末我都会去斯密斯的墓地逗留片刻,和他聊聊音乐,聊聊工作……
神 也总是会成长的,我开始成熟稳重起来,我换上了职业款式的斗篷,唯独面具上的金属镀层我始终保留着,这是我对那段年少轻狂时光的回忆,也是对斯密斯的纪念。
我喜欢人类,尽管他们生命短暂,却活的全心全意,多姿多彩。
第17章 崩溃的死神~(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