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恶人大明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49章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可以认识一下。”

    噗。

    点赞和回复,全都朝着10+进发。

    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条新的:“好吧,今天开始,我就是林海文的粉丝了,向偶像学习,天天向上。”

    而这一出,则进入了“视野”记者的眼睛——“视野”是综合互联网新闻媒体,隶属海城报业,是正经的官媒,本身也是应社交和互联网时代而生的。

    隔天,一片评论文章就出炉了。

    “林海文,名人还是明星?”

    “昨天,娱乐版块被林海文将探班某电影拍摄剧组的消息给刷屏了,这样的待遇,我们如果见过,也必然是在那些顶级大明星的身上,甚至连商业价值极高的当红流量,也未必能同时征服如此多的业内媒体,不论是网络、电视还是纸媒,均无例外。

    林海文的影响力自不消多说,但我们仍然从这一现象级报导潮中,看到了一个有趣的议题。

    那就是林海文,究竟算是一位具有广泛公众影响力的非典型社会名人,还是一个自带流量的顶级明星呢?

    从定义上来说,名人一般是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具有在相关行业的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而明星则基本局限于文体领域,哪怕被引用到其它行业,比如明星投资人之流,也是借用了它在娱乐圈的涵义。从这样的定义来看,显然名人包括了明星中的一部分比较有名的。毫无疑问,林海文是一位社会名人,而且是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那一部分,那么他究竟算不算是一个明星呢?他是以明星的身份成为了一个名人么?

    尽管林海文有过几次登台,在音乐上的天赋和成就令人惊叹—

第1149章(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