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很精神,毛皮光滑、筋肉虬结,沉稳昂扬,是战马。
人也酷帅,穿着带毛皮披肩的皮衣猎装大衣,戴着三角帽,挎着马刀,鞍座后面的皮挎包里插着来复枪。
凯恩撇撇嘴,心说:“这角色扮演的真业余。”
骑兵的讲究很多,并且也非常辛苦。这四人一看穿戴细节,骑马姿势,就知道连业余骑手都算不上,否则不会不知道战马并不适合今次这样的长路奔行。
而且这四人也太小看这个时代、这个季节的沁骨冰寒了,不列颠岛本来就纬度高,而现在主要是向北走。
看这身装扮是酷帅,走半道就都得冻成傻鸟,别说是战斗,夜晚歇脚时能从马上安好下来就不错了。
跟弗兰见面,简单交流了几句,就各自上车。车队出发,这时天色才刚亮。
目的地在北约克郡,东邻北海、北接克利夫兰,说是偏荒有点不恰当,但的确不是什么大地方,古老倒是真的。
这个时代的路况普遍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平整的沙石路就很不错了。
由于下了几场雪,化了冻、冻了又化、化了再冻,道路就是硬邦邦的冻石路,滑且硌脚,可即便如此,也比路两旁的旷野强,皑皑白雪,看着平整,一脚下去就深陷,而且不知道下面有什么,如果是灌木茬子,那乐子就大了,这个时代的鞋子鞋底可不比后世的军靴鞋底,耐刺耐划。
今天天气还不错,太阳很早就露面了,虽然没有热度,但至少驱散了冬雾,提高了可见度,而且风也不算大。
可即便如此,那四名骑士未到午时就撑不住劲了。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
一百六十七章 路上(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