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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臣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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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周楠的另一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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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惯例,白各庄地盘上如果出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报到军器局来。周楠可以派人缉捕,判决,然后移交相关部门。所断的案件到年底,也会计入政绩考核。

    别人做官都是盼望辖区有事,有事才能弄到成绩。

    周楠听到白各庄出了大案要案,下意识地心头一喜。

    不过,转念一想,心中就叫了一声糟糕。

    忙道:“忤逆案……糟,快备车马,我们马上回去。”他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

    忤逆案可不同于杀人案。

    如果白各庄杀了人,周大人又迅速破案,可得一个干练能臣的美名。可一但出了忤逆案,我们的周行人不但一点政绩也无,说不好还要受到牵累,最后连官帽子都要戳脱。

    明朝以忠孝治国。君王最看重的是臣民对他对大明朝的忠诚,如果一个人不孝顺父母,又如何能忠于君父。不孝之人就是畜生,就是潜在的反贼。

    因此,有明朝一朝对与忤逆子的判决都极为严酷,流刑起步,最高剐刑。

    说到这里,或许有人奇怪,地方上出了忤逆之徒和民政官又有什么关系,至于被摘帽吗?

    这个道理说起来也简单,地方官是干什么的,除了代天子牧民、收税、维持社会秩序外,还有教化百姓之责。

    因此,按照明朝的制度,一旦地方上出了忤逆大案,当地的亲民官要被追责,仕途就算是走到头了。轻的罢官免职,重的流放三千里。

    既然案子交到军器局手上,现在也不可能移到大兴县去。就算交过去,人家怎么肯接这块烫手的热山芋。

    估计此

第二百七十章 周楠的另一种职责(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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