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见本官家中豪富,见财起意,意欲行窃。事情败露之后,越墙而逃。本官一片好心,竟被人当成驴肝肺。今日就带了盐丁过来缉捕周贼到案,知县来了正好,还请将此贼交与我知事所。”
说罢,他一拍巴掌,就两两个盐丁将一口包袱带进来。
打开了,里面都是各色金银细软。
石千石:“这些都是从周贼居住的客房里搜出来的,可为物证,在场的盐丁可为人证。人证物证俱在,周楠,你还有什么话好讲?”
周楠也不回答,提笔在卷宗上飞快地写起字来,一边写一边念道:“淮安都盐运转运司安东知事所知事状告安东县衙典吏周楠一案,物证有银镯一对、银筷子两双、掐银丝铜酒壶一只、螺钿盘一口,金钗一只,玉佩一只,五十两官银四梃……总重量五斤四两,一人环抱大小,甚是醒目。另外,周楠遗留在石家的衣物也不足为证,要寻一件如他身高体形的衣裳也易。”
“甚是醒目”四字他说得分外响亮,旁听的县衙衙役们心中都是雪亮,都不相信周楠会去偷石家的财物。这么多东西背背上简直就是一座小山,第二日他又如何能够大摇大摆地带回家去,说出来要叫人相信才好。
史知县也摇头:“石知事,你说周楠偷了你这些东西,本官觉得好象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不是太多了些?”
石千石叫道:“这是在他房中搜出来的,难道还能有假?”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个证据怕是做不了数,也不合情理。他当时之所以弄这么东西,想得就是给周楠定个重罪。明朝的偷窃罪的轻重是按照数额大小来定的,偷窃的财物要达到一定数量才能入刑。
第五十八章 大明朝的政治规则(一)(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