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女子多是十六岁才许人家。可女子是赔钱货,穷人家的女儿十二岁结婚生娃的也不鲜见,在家里多养一天就要多吃一天的饭。
可这小丫头挺丑的,谁肯要?
罢,等忙过这一阵再慢慢物色吧!我不是公门中人吗,实在不行寻个家世还算过得去的人家,随意按个罪名,逼其就范。不答应娶我的丑侄女,等着吃牢饭吧?
酒劲上来,周楠睡眼朦胧,再经受不住,直接倒在胡床上睡死过去。
这边,小兰烧了水泡了茶过来。见伯父已经睡着,轻手轻脚地将一袭大氅盖在他身上。
她心中得意,暗想:我可算是做了城里人啦,将来有伯父做主,必然能嫁个好人家。伯父一个月这么多俸禄,将来的陪嫁想必不少。不对,真若找个好人家,嫁妆不要也罢,只要能够呆在县城这繁华之地就行。爹爹也是无用,平白和伯父闹生分了,对他又有什么好处?看来,我自己的事情还得自己做主,爹爹是靠不住的。
伯父看起来对我甚是厌烦,我日后得多多讨好,休要触怒于他。
任何一个时代,女孩子总比男孩要成熟得多。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兰生理年龄只十二岁,可心理年龄却相当于后世的十八岁女子。
是人都向往富裕之地,向往好生活。这一点,后世有一本叫《死水微澜》的小说就写得深刻,里面的女主角蔡幺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跳出龙门住进繁华的cd城里。
她这点小心思 ,周楠自然是不知道的。
这一觉直睡到黄昏才起,他是被饿醒的。
起床喝了两口热茶,杨有田就来了,还带着十条杨家的汉子。
第四十七章 事到要紧无须想(求推荐票)(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