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也清楚后来他所干的事。
在后来篡夺权力,成为帝国皇帝之后,他一举将国民议会拆分成了三个机构——参议院、国务会议和立法团。
其中参议院和国务会议都是由他本人任命的显贵组成,负责起草和审议法律。
而握有立法权的立法团。表面上是经由所有年满岁的男姓公民普选所产生的,但是代表的候选人均已经事先由政斧指定。实行“官方候选人”制度,因而选民们只有遵命投票的“权利”。
立法团开会由皇帝亲自召集,正副议长也由皇帝任命。立法团只是讨论、表决政斧特派员宣读的法案,无权由议员自己提出法案立法,而且他们只能分别表决政斧各部预算和决定税收——对现成法案只能被动地表示赞同或反对,无权要求修改。
所以,在第二帝国时代,立法团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开会时不设讲台,每个议员只能在原座位上发言。参议员年薪高达3万法郎、国务参事为2.5万法郎,而立法团议员的职位则没有薪水。
由此可见,尽最大努力削减议会的权力和影响力,是路易-波拿巴的政治理念的核心之一。而他的这种对议会的羞辱和蔑视,某种程度上也埋藏着引发第二帝国末年种种祸端的导火索。
路易-波拿巴对议会的深恶痛绝,并不只是因为他作为一个皇位觊觎者而对“代表”民意的议会的天然痛恨。更深层的原因是,他认为在法国这种崇尚参政议政、政治立场和诉求又彼此差别甚大的国情环境下,议会如果掌握大权,就会造成整个国家的精神分裂和行动瘫痪,在几百思想完全背道而驰的人的争吵下,政斧和国家将什么事也干不成——而
第二十六章 拿汉三(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