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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史密斯的死,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真相。
不过,他不希望其他人了解真相,他更希望真相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
因为他亲手爆头史密斯这件事情,不符合他的人设。
他对自己的公众形象早就有着一套完整的规划,“善良、仁慈、和蔼、宽厚……”
几乎所有赞美人类品格的词汇,他觉得公众眼中的自己都应该有。
自己哪怕站在那里,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都闪耀着光芒。
拥有这样公众形象的好处是什么?
是名望!
名望有什么用?
名望能让道格在公众的眼中,拥有无与伦比的威信。
许多阻碍他获取超额利润的阻力,在名望面前都会土崩瓦解。
他甚至期盼有朝一日,他能像教廷一样。只印些废纸,说是赎罪券,能赎去一切罪孽,就能让愚蠢的两脚羊们双手奉上钱财的同时,还感谢自己。
那样多美妙不是么?
“是啊,我也听说了,史密斯先生好像死的很惨。”道格随口符合着马车夫的话。
马车夫听到有回音就更放开了。
口若悬河一般地将一些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消息吐露出来。
道格侧耳倾听这些在其他人听来,可能是垃圾信息的消息。
对于一个商人来说,消息是否灵通甚至决定命运。
犹太人能够快积累家致富,除了他们像是吸血鬼一样的作为之外,更关键的是他们有一个灵通的消息网络。
当犹太人已经获知消息,前
第十八幕 名望的重要性(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