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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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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6章 三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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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锋和剑刃都更薄更利,长度也开始增加,“三尺剑”,也就是七十公分的剑,成为士大夫、兵卒、轻侠的标配。

    黑夫拿起眼前的铁剑来掂量一番,他并非行家里手,但十几年行伍生涯下来,好坏还是分得清的,不由赞道:

    “好剑,这剑不错,且能锻造如此之长,都快赶上陛下佩剑了!”

    秦国军队里虽然还是用青铜剑居多,但秦始皇可是个赶潮流的,他的佩剑,长达五尺,因为太长,荆轲刺秦时,情急之下竟拔不出来,只能绕柱躲避。最终秦在左右的提醒下,“王负剑(舰)”,才顺利将剑抽了出来,并砍死了荆轲。

    没错,是砍,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刺才是它的主要杀伤方式。可那当口,从未受过如此奇耻大辱的秦始皇帝羞怒至极,只有挥剑猛砍荆轲大腿,方能泄愤!

    那还不算最长的,黑夫在齐地见过双手才能操作的长剑,竟长达六尺,将近一米四!难怪齐地有句童谣:“大冠若箕,修剑拄颐”,意思是剑柄能顶到面颊。

    眼下,少年郭铁匠得了黑夫夸赞,高兴地抬起头来:“君侯若不嫌弃,小人愿为君侯锻剑!”

    黑夫颔首:“剑者,君子武备,所以防身,起于商周,其技初起,流于兵阵。军马相较之间,兵刃交加之际,以长器而拒敌,以短剑而防身,远杀近搏,长短互补。至于春秋之后,剑入名流,王侯将相,高人雅士,俱佩名剑而习其技,悟其理而通其道,用之于治学,则成诸子百家;用之于治国,则成霸业强国;用之于杀伐,则成强兵猛将。”

    “然而剑虽好,可我眼下军中更用得上的,却是刀。

第626章 三十五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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