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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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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章 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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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长沙郡、洞庭郡不比南郡,不少县乡官吏,皆是旧楚官员留任,十来年下来,也就粗通律令,一旦撤换,官府便无从收税征徭。..co

    黑夫表示理解,他在胶东也面临过一样的情况,更有下密县令,跟夜邑田氏的长子拜把子,两边合伙卖私盐呢!

    长吏尚且如此,斗食吏更完由当地人担任,虽然权力小,但威吓庶民足够了。像当年刘季一样,借助亭长位置强吃强喝,赖帐不给,酒家只好把新债旧帐一笔勾销,类似的事,真是多如牛毛。

    一直循规蹈矩,从不怀疑律令的喜,也看到了弊端:

    “律令细密本是好事,但眼下新吏多不习法,吏治败坏,更使小吏可以借法欺民,缘法为奸。于是,百姓畏惧官吏如畏虎狼,因为一个小吏援引律令,随便安个罪名,就能让其破家,十数人沦为刑徒。”

    喜身为郡丞,掌管司法,已经在努力肃清吏治了,但有一点他却无能为力,那就是日益加重的徭役口赋。

    刚统一时还好,南方长期和平,积累了不少财富。但自从三十三年以来,秦朝对百越用兵,黔中郡虽然穷,但分摊到的徭役、赋税也不少。

    随着战争陷入僵局,前线死伤渐渐多需要补充,几乎每家编户齐民,都要出一人,去运送军粮,修筑道路、运河。

    夏人抓不够怎么办?当地蛮夷不是很多么,让蛮夷也来干活啊!结果催役引发了冲突,冲突导致流血,疆域内的蛮夷也反了。更有南郡商贾乘机购奴,夷夏关系更加尖锐。

    喜自述道:“近两年来,我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虽然按照律令,他

第622章 故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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