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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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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真作假时假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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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文,不必再让刀笔吏手抄,而可改用印刷了?”

    “陛下圣明!臣最初让工匠研制此法,正是为了印制律令!”

    黑夫就是这个意思,《尉杂律》上最重要的一条内容,是“岁雠辟律于御史”,意思是,廷尉每年十月,要去御史府核对新颁布的律文。这点很有意思,黑夫的老丈人叶腾虽为廷尉,掌握天下刑狱,但管的只是司法权,立法权在御史府手里攒着。秦朝可不会守着“祖宗之法不可变”,律令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变动,所以御史府每年都会搞一次“法律修正案”,让廷尉派人来旁听。

    廷尉让人核对完新修改的律法外,又令刀笔吏抄录,将其颁布给各郡法官,郡法官又通知县法官来学习抄录……这就是《内史杂律》里写的:“县各告都官在其县者,写其官之用律”。

    县法官带着中央和郡里的红头文件回到县城,又将其发予小吏和乡啬夫传看。就这样,律令从中央传到了地方基层。

    黑夫对朝廷从立法到布法的过程再熟悉不过,侃侃道来,最后不知怎么地,竟说起了自己家乡安陆,那位叫“喜”的法官狱掾几十年如一日,抄录律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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