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秦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章 喜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吏身份,今天遇到的这场案子并不复杂,对于如何审理,喜早有方略,便向县丞请示道:

    “在我看来,此案可以一分为二。第一,是商贾鲍自告盗贼劫掠案。第二,是士伍黑夫、季婴自告湖阳亭长、求盗等欲夺功骗赏案……只有确定前案盗贼罪行、被执经过,后案才能审理。”

    和后世打官司差不多,秦国的诉讼、审讯皆有固定流程,一起案件想要进入这个流程,首先必须有人告发,才能作为一场审讯的开端。若是受害人自己告发,则为“自告”,相当于后世的“原告”。

    喜又说,如今三名盗贼已被系于县狱,并安排了医者为受伤的贼人疗伤止血。两案的自告者、被告者也统统被他带了回来,很快就可以正式开案!

    “喜君真是雷厉风行,君办事,我放心。”县丞十分满意,便安心地当起了甩手掌柜,让喜自行抉择……

    ……

    喜告别县丞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到自己办公的屋子,他的两名下属,令吏“怒”和狱吏“乐”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他的下属取名也是凑巧,乐常对怒说,再找个叫“哀”的人来做文书,他们这个小官署就凑齐“喜怒哀乐”四种情感了。

    喜却没工夫说笑,他一边在案上写着“封诊式”,也就是此案的审讯原则、程序,一边说道:“汝等当知,讯狱开始前,先要确定案犯和自告者的姓名、身份、籍贯。”

    二人点头:“这是自然。”

    喜便安排道:“怒,你面凶声厉,让人胆寒,明日便负责去询问三名盗贼,稍稍威吓一番。”

    “乐,你面善声悦,便负责去询问三名自告者,

第7章 喜(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