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去利顺利酒店接头时,抗团派出两个行动小组,分别在“光陆”和“国泰”两家电影院行动。
他们各自携带了一枚燃烧弹,准备在电影院中间休息时,将燃烧弹放到银幕下面。
燃烧弹提前好了时间,按下按钮,二十分钟后起火。
一旦成功安装燃烧弹,就用红布罩着手电,给其他组员打信号撤离。
两名坐在二楼第一排的组员,则负责散发署名的抗团反日传单。
为了以防万一,路承周要求,还要准备后手。
所有的行动小组,都会另外配一枚用罐头筒伪装的炸弹,一旦燃烧弹发生意外,用干电池将炸弹引爆。
马玉珍作为新加入抗团的组织干事,她留在国泰电影院观看效果。
燃烧弹爆发时,突然冒出一阵白光,银幕被烧得卷了起来,此时,观众才意识到出事,争先恐后逃离影院。
马玉珍跟着人群,离开影院。
等她出来时,大火已经蔓延,很快,整栋楼都烧了起来。
电影院本就是木制结构的一个大堂,一旦发生火灾,短时间内根本灭不掉。
很快,整栋大楼都剧烈燃烧起来,随着一声巨响,电影院的主楼轰然倒塌,顿时变成一堆废墟。
马玉珍并没走远,好就是几十米之外看着。
虽然在那里,她也能感受到燃烧带来的高温,可她感觉良好。
这是抗团的第一次行动,也是她参加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抗日行动。
这种成功后的兴奋与喜悦,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回到振华中学后,马玉
第三百零一章 第一次行动(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