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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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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6章 抢钱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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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后,李逍立马宣布了他的新税令。他以安东道经略安抚使和武珍州刺史的双重名义,下达了战时安东道武珍州内的战时特别税令。

    李逍设立了契税,凡大宗买卖交易,须立契约,每一万钱交易额官府征收五百钱,即税率百分之五。其中卖方缴纳百分之三,买方缴纳百分之二。

    这种税其实早在东晋朝就有了,那时叫估税。立契者称为输估,而对不立契约的小宗买卖征同样的税,称为散估。

    现在李逍在百济也征收这种税,不过直接叫契税了。

    税率更从百分之四升到百分之五,不过增加的这百分之一是由买方承担。

    为了好听一些,李逍把契税正式名称定为契钱,虽不为税,但实际就是税。只是不叫税的话,就相当于地方官府的一种征派了,而他以战时之名征收,就不用经过许多烦重的手续,不用先向朝廷请示批准后再开始。

    可以先斩后奏,甚至斩了也不用奏。

    卖方百分之三,买方百分之二。

    这次拍卖的卖方是官方,正式卖方应当是东征水师,而征税者是安东经略安抚使衙门,实际征收者是武珍州府衙。

    拍卖总交易额为二十七万四千贯,李逍便向卖方东征水师耽罗岛留守营开出了八千二百二十贯的契钱征收单。

    刘俊拿着那张单子,看着上面李逍的签名和印章,有些傻眼。

    “三郎,你没跟我开玩笑?”

    “我跟你开什么玩笑,再说现在是公事,你应当叫我李经略或李帅,也可以称为我李刺史。”

    李逍认真的纠正刘俊。

    刘俊还是觉得很

第366章 抢钱手段(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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