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杀我,我在自保,如果连自保也犯罪,我愿意接受任何刑法...。”
“薛壮士不用说了,我都知晓。”
吕布猜想的没错,能分分钟斩杀上百黑衣人,并且武器是银剪戟,除了薛仁贵,还会有谁呢?吕布内心狂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不费工夫...。”
“即使是自保,也不能杀人,你的做法,已经严重触犯了刑律...。”包拯背诵了遍刑部制定的律法,宣判薛仁贵下狱,斩监侯。
事实上,包拯应该宣判斩立决。因为薛仁贵已经承认自己杀人,并且百姓们都亲眼目睹,又有李存孝作证,辨无可辨,又何需斩监侯呢?
(注释:斩立决的意思,是立即被处斩。斩监侯的意思,是暂且收押,待秋后处斩。如果碰上朝廷大赦天下,还有可能被赦免。)
不过包拯知道,吕布亲自前来,过问案件,说明与薛仁贵的关系不错。如果直接处斩,可能吕布不会答应,如果斩监侯的话,或许不会干预,倒不失为缓兵之计。
“包大人。”
拯上前一步。
吕布说道:“薛仁贵的案件,你就不必插手了,由我亲自裁定。你看我有没有这个资格?”
“主公是君,百无禁忌,当然有资格。”
“那好,我宣布薛仁贵无罪释放,立即执行。存孝,去把薛壮士的绳索解开。”吕布吩咐道。
“诺。”
李存孝只听从吕布的命令,上前替薛仁贵松绑。
“等等、等等...。”包拯急道:“主公,您虽然是君,但不能无视律法啊。如果连杀人之罪都可以赦免,那
第339章 收服薛仁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