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然起来。
无他,青苗法这个词,触及到了大宋朝政治、经济上的核心矛盾。
稍有常识之人都晓得,王安石变法的核心法律之一正是《青苗法》,而《青苗法》正是以官府取代放高利贷的有产者,直接对贫民放贷……这是一个理论架构非常出色,放到小规模地区实验也极有成效,但在最终推行中虽然敛财成功,却在民生经济与政治道德上一败涂地的经济类法规。
甚至,整个王安石的变法失败都逃不出这个青苗法。
而与此同时,所有人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家要把和尚、道士、勋贵、豪商这些个乱七八糟的群体聚在一起,然后让这些人第一批进入公阁。
须知道,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一切的理论,到了宋代,佛门和道门就不再是纯粹的宗教团体了,他们虽然还保持着基本的宗教本能,也时不时的搞一些上层路线,可随着儒释道三家合流,宗教理论彻底本土化,偏偏寺观经济又渐渐豪强地主化,所以到底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到了土地经营与扩张的方向上。
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和尚和道士,基本上更像是大地主多一些。
不过,与一般地主不同的是,宗教特性又让他们天然具有更多的货币聚拢功能……想想也是,谁家真把收来的钱全换成金子用来塑金身啊?
里面灌铜,外面加一层金粉就很有良心了。
还有印刷佛经、地方商业会社活动,全都是公开向信徒收钱的,什么三七分账自不必多提,关键是哪次账目公开了?
于是乎,信徒的金子、银子、铜钱、丝绸、粮食渐渐塞满了地窖。而闲钱在手,贪心作祟,不免又想
第五十二章 仁王(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