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队回答到“是的,我们警方当天接到过刘威的报警,所以在三江师范大学加强了安保,因此周珊珊被绑架当天才能迅速救出周珊珊,当时万达也确实有寒勋明和周珊珊的出入记录。”
这时,寒勋明的辩护律师小声对寒勋明说到“你怎么没告诉我刘威报警了。”
法官开口“证人回答有效,请医师继续鉴定。”
“周珊珊,上个月他就意图强奸你但没有成功是吗?”
“是的。”
“那么案发当天他的做案手法是什么样的?”
“他还是意图强奸我,扇了我好多耳光,我咬他,激怒了他,后来他就用刀将我的衣服划成了一条一条,救我的警方和顾星蕊都能证明。然后他就让顾星蕊来找他,我让顾星蕊不要来,他就捅了我左肩一刀。”
“证人顾星蕊,警方,是否属实?”
“是的”。
医师说道“我对周珊珊的问话完毕,警方,当天你们抓获他之后,他是束手就擒,还是拒捕?”
“当天我们抓到他后,他准备逃跑,被我们抓回来了。”
医师说到“针对以上问话,及证人证明,我认为寒勋明作案时不在发病期。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
“首先,寒勋明作案有目的性,选择性,而不是突发行为。上个月作案没有成功,因此这个月继续实施犯罪。”
“其次,在作案时有逻辑性,首先意图强奸受害人,目的未达,改为伤害受害人,甚至意图诱拐顾星蕊。”
“最后,作案后,知道逃跑,毫无精神病的异常行为。”
第16章 出庭(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