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他们。
而郑胜开出的唯一有利郑氏的条件是,民户如果要卖出手中多余的粮食,只能向郑氏米行出售。而郑氏米行从民户手中收购的粮价为上一年度荆州地区的平均粮价。
郑汶极力反对郑胜的做法。
郑汶对郑胜从司马畅那里“讨”来这东西长三四十里、南北长近百里的荒山都是颇有微词的。毕竟郑氏虽说是“拥有”了这片土地,但要承担在册民户的赋税,这笔交易就十分不利郑氏了。
郑氏唯一能获取利益的点就是自己开垦土地,招募佃户了。
这确实是长久之计,能福泽后代的好事,郑垣为此乐得还和他多喝了三杯酒。
但是,郑胜现在这是在招募佃户吗?这样收租,郑氏还能有什么利益?
郑汶苦口婆心的劝着:“克吴,一户百亩田收三斛粮好不好?三斛太多,那两斛半可否?总之,你定的那个规则绝不可行!”
“这样会让他们开垦更多的田地,获得更多的粮食。”郑胜阐述道。
“是的,但那是他们的粮食。我们就算买,也要以市价买!”郑汶气愤又无奈。
“兄长啊,你要把眼光放远些。”郑胜不紧不慢地说:“就比如,两年前,我弄出来馒头,要把馒头、豆浆卖给平民。你也不同意。可现在早铺和馒头坊在荆州已经有了上百处,赚了多少,你比我要清楚。”
郑汶尴尬的笑笑,“这我现在确实明白了。但佃户这件事不一样啊!”
“一样的。”郑胜解释道,“我们总要让人们吃饱喝足,才有力气耕种。有力气开垦更多的田地。我们只要把他们手里的余粮收回来
第一百三十章 开足马力(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