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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有:“道者以一围万,理者以一围千,法者以一围百,术者以一围十,兵者以一围一,势者以十围一”之说。
所以说:道是悟的一种结果,也只有通过悟才能获得;术则是学的一种结果,正所谓不学无术。因此,道是一定要被参悟才能提高的事物和境界,具有抽象性、规律性和相对稳定性;术是方法,讲究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变,是能够被反复学习从而提高的事物和本领。
之前,随从阿三攻击李乃新的手段便是从某种‘道’中领悟出来的一种关于‘力’方面的原则。
其实规范的说:原则并不是某个事物或某个物种所孕育的道中参悟得来的,而是由某个大能所参悟的道,并以此为标准,经导师引导所悟出的道力,故又被称之为:原则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