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轻人都觉得六月阳光很有性格,黑暗哥特风的饰物、衣服大行其道,死灵生物隐约成了当季潮流的风向标。一位旧金山的服装设计师则推出了“我爱骷髅”的品牌,试图与“我爱纽约”相抗衡,据说第一批货物销售成绩不错。特别是借着万圣节将至的时机,一些糖果公司推出了以死灵王者为主题的白巧克力,以及孕妇造型的糖果盒子——只要将孕妇肚子打开,就能吃到胎儿造型的糖果(当然,已经有很多热心市民对这些产品进行投诉了)。此外,某些知名酒吧、夜店也适时地推出“死灵之夜”的主题活动,并请来一些专唱黑人灵魂歌曲的二流歌手来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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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沂看到这些新闻时,都一笑了之。
无论在任何时代,只要出了什么事件,就总有人站出来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借机推销自己。就算自己真的虐杀了一个人,人们也只是借此炒作、发掘事件当中的商业价值,却不会真正关心当事人和受害者的想法吧?如果自己没有人性,那么,这些眼里只看到名和利的人又有人性可言吗?他们和自己算是同类吧?
在这个时代,谁都没有同类,但谁都拥有同类。
至于那些大声赞颂六月阳光的人?不过是一群追求感官刺激、没有自我思考能力、人云亦云的小孩子而已。崇拜死灵?崇拜黑暗?崇拜血和剑刃?……只不过是听起来挺酷,名词背后蕴藏的东西,可一点儿也不酷。如果被虐杀的是自己、是家人、是朋友,那这些崇拜者还会崇拜刽子手与死神吗?
如果说本质邪恶却摆出善良面孔的人,就叫“伪善者”,那么崇拜邪恶但生性懦弱的则该称为“伪恶者”了。他们无知,他们叛
第一百一十七章:崇拜(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