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女医暖军婚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三十一章初入部队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