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明天晚上再通话吧!”
下午城区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案件中的受害人是一个女青年,叫李红,二十三岁;凶手是李红的男朋友,叫程大朋,三十岁,他们是一年前认识的,因为李红的父母嫌程大朋年纪大李红太多,只是一个企业的临时工,关键的是后来经过了解脾气还很不好,所以坚决不同意,认为女儿嫁这样的人太可惜了。而李红当时的态度也很坚决,一定要和程大朋谈恋爱。
李红的父母硬软都使用了后,也没有让李红回头,最后没有办法只好随她去了。
经过这一年多的交往,李红发现两个人的性格正如她爸妈说的确实不合,关键是程大朋脾气太差,不顺心的时候总拿她出气、对她发火,于是两人经常争吵;另外程大朋上班的工资还不够他一个人花…………
面对现实,李红感到他们真到了一起日子没有办法过,于是决定和程大朋分手。
程大朋三十岁才碰到这么一个愿跟他的女人,现在突然提出分手他怎么能受得了,第一反应认为是李红的父亲在从中捣鬼。
于是他不分青红皂白跑到李红家把他爸爸打了一顿,李红家邻居见了立即报了警,程大朋听到有人报警立即停手吓跑了,但跑的时候扬言一定要杀掉李红。
李红的爸爸被打断了两根肋骨,阳光责任区刑警队和阳光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行动,一边对程大朋实施抓捕一边把案情向刑警大队作了汇报,苏来宁接到案情后,立即按排技术中队出警看现场,自己赶到阳光责任区刑警队参与抓捕凶手,可程大朋不知道跑到那儿躲起来了,一直找到晚上也没有找到。
本来这样的案件
第五三一章为爱努力(九)(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