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很有必要,但在那些治安形势一直很好的地区再建立责任区刑警队真的没有必要。二、所队矛盾问题。当初的想法是想让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队一个主抓防范,一个主抓打击,实行双轮驱动,双翼齐飞,为此我们也建立了两个单位互联的考核机制,但通过实践,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经费问题,办案就要支出,而现在的经费保障主要是靠自己创收,要自己榨出油来吃油,而创收又全靠派出所,尤其是农村责任区刑警队,实行的是与中心派出所队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而责任区刑警队负责的不光是这一个派出所的刑事案件,而是除中心派出所以外的四五个派出所内的刑事案件,这样一来,中心派出所领导感到自己挣的钱,还要供责任区刑警队为别的派出所办事花钱,心里很平衡,久而久之矛盾就出来了。因此我感到这种经费保障体制有问题,也是基层公安发展的一大瓶颈,要想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队一心一意的工作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三是办案质量问题。侦审合一后,我总感到缺少了一道把关的,虽然当初我们对所有刑侦人员进行了这方面的培训,但是人的思想都存在惯性思维和先入为主的思想,主办案件的侦查员也不例外,他们即侦又审,很难发现自己所办案件的问题,因此,我总感到办案质量普遍不高,不是这里有问题就是那里有问题,而办案质量问题是我们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如果办案质量出了问题,尤其是出现了大问题就麻烦了。所以,我建议扩**制门部的职能,让所有办案部门办的刑事案件,都通过法制科把一把关,然后再起诉送检察院,这样不但能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提高案件质量,还能让办案民警从中学习提高。四是警力问题。这个我就不说了,
第四九0章 独到见解(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