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警力上来看不现实,所以只有按所队合署办公的方式。阳光责任区刑警队独立出来租房等要多花一笔钱,这倒不是关键,关键是阳光派出所马上要搬迁到新办公楼去了,办公场所也完全能容纳的下责任区刑警队办公,所以我这个想法局里不一定会同意。大家商量一下怎么办好?”
张丽华想了想说:“你讲的很有道理,全县百分之八十五左右的刑事案件都发生在城区及相邻的乡镇,刑侦改革后,阳光责任区刑警队的任务最重,如果放到阳光派出所,并接收所里的统一领导,那他们就要接受所里的统一按排,参加所里的各项活动,虽然说侧重点会让他们破案,但肯定会让他们承担一定的治安管理和治安案件的处理等,这样他们就不能一心一意抓破案了。再说后期保障由派出所承担,还不得不听从所里的统一安排,我意见找个地方单独立个门户,城区经济来源多,只要他们努力,肯定能养活自己。至于榔树和云峰两个责任区刑警队最好也和派出所分开办公,免得所队以后产生矛盾影响工作。”
周杰说:“我的想法也是单独办公比较好,放到派出所我总感到责任区刑警队成了派出所的一个内部机构了,到时大队怎么管理这些队?反正都是为了工作,怎么改我都没有意见,但改革应当越改越好,可目前我们县因受人财物的影响,不可能按照我们想的一步到位,因此我同意杨大队长的想法,阳光责任区刑警队单独成立门户,接受大队的直接领导,榔树、云峰两个责任区刑警队和派出所合暑办公,接受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双重领导。”
杨前锋听完他们的话后说:“结合大家的意见,这个问题我们拿两个方案提交给局里,让局领导们研
第三六二章刑侦改革(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