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之天”,是不在轮回之中的。
天道 与“人道”相对。
“道”原为道路,“天道”连用,指天的行事法则。最初“天”的观念与中国远古宗教相联,为主宰一切的人格神。“天道”即为最高主宰之神的意志。
《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
周公更明确地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思想,认为帝王“以德配天”,敬德而受天之命。天道与人事休戚相关。春秋战国之际,怀疑思潮兴起,天道受到审视,郑国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的思想,将“天道”和“人道”加以区别,轻天重人。
“天道”作为传统哲学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老子以“有为”作为“人道”特征,以“无为”作为“天道”之标志,提出“天道自然无为”的天道观。庄子又对这种无为而自然的“天道”观作了进一步发挥。
道教的天道思想,指的是以道来解释与天有关的内容,即天的形成、天的构成和居于天中的神等。
地在上古已受到人们的奉祀。《礼记郊特牲》称:“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上古先哲认为人要依赖地才能生存,所以要亲地、美报。而其祭法也只是“瘗埋于地”,就是将牺牲铺洒在地或者埋注于地。
大约到了周代,土地之神同方位相联系,并且区分了等级。战国时又出现了后土。道教继承了土地崇拜的习俗,并以道贯穿于地和与地有关的山川中,形成了其教义的地道部分,包括地的形成、地的方向和有关地貌的神灵等。
先秦思想家都重视人,《尚书》称“唯
第一百四十七章 六道(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