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铁路动车组制造能力,并获得拥有成熟的时速200公里铁路动车组设计和制造技术的国外合作方技术支持的中国制造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
这段话比较绕,通俗解释一下,就是两个意思:第一,投标企业必须是中国企业,西门子、庞巴迪、阿尔斯通以及日本高铁制造企业本来想直接参与投标,这一条件将它们挡在了门外。
第二,中国的企业也不能随便投,必须有拥有成熟技术的国外企业的支持,这一下又把“中华之星”、“蓝箭”等国产动车组挡在了门外,因为铁道部的真正目标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此外,铁道部只指定了两家企业能够技术引进,一家是南车集团的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是北车的长春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这被称为“战略买家”。
铁道部还要求,投标前国外厂商必须与中国国内机车车辆企业签订完善的技术转让合同,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就取消投标资格。
更狠的是,铁道部还设置了一个考核环节,叫作“技术转让实施评价”,考察对象是中国投标企业,裁判是铁道部成立的动车组联合办公室,简称“动联办”。
虽然你中标了,但铁道部先不付钱,然后国外企业作为老师要向国内企业传授技艺,动联办不考核国外企业教得怎么样,它只考察国内企业学得怎么样,只要是国内企业没有学好,他就不付钱。
实话说这个规定有点太霸道了,国外企业不但要全心教,还怕遇到笨学生,因为即便他全心教,碰到笨学生学不好,他的钱一样打水漂。
于是,借助庞大的国内市场,
第四百六十一章 诱导倪光南(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