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燃烬之余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九十二 判处火刑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她把姆斯特经手的每一次节庆都报了出来,连申请的经费与实际的花销也详细列出,我愈发惊异,头一次觉得我自己在卡拉之前是个白痴,曾经有许多人骂我是个白痴,其中次数最多的是拉米亚,但这一次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智力上比卡拉....稍逊半筹。

    我用阴沉的语气说:“这么说,姆斯特挺会花市政厅的钱了?”

    卡拉微笑道:“他在避难所广场有一栋三层的楼,这楼的市价是一百万金元,他把这楼租给了十二个人,用来赚更多的钱。不过他并不聪明,因为这楼的地契是他自己的名字,很容易追查。”

    我笑道:“号泣村这些朴实的村民,原本也不会使多么精巧的手段。”

    卡拉叹道:“是啊,比起黑棺派来的那些滑头,这些蛀虫要容易对付得多。而且最夸张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他对街区的每一个人都说自己发了大财,又自私自利,不给其他亲友任何好处!哈哈,他根本不得民心,每个人都知道他很贪,每个人都巴不得他倒霉。”

    姆斯特急忙跪倒在地,说:“大主教,我一直为教会,为您,为该隐效劳,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这些大家都看得到....还请明断。”

    我问:“卡拉,我亲爱的女儿,你觉得该如何处罚这个人?”

    卡拉说:“首先,将他革职。其次,将他关押起来。然后,抄他的家,收缴他的不义之财。”

    姆斯特望向两边的请愿者同伴,他们也立即跪倒,痛哭流涕,姆斯特地喊道:“这是我的儿子和女儿,大人,您答应过给我们号泣村幸福,难道现在您要亲手剥夺这您许诺的幸福吗?可怜可怜我们吧,不要让

九十二 判处火刑(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