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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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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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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用促农,对于这一部分,该收还得收。

    另外,将中原各地残存的“旧营田务”给废除,这是属于官府直接管理的机构,几十年下来,官府早已不作为,田务烂到根子里了,既束缚了大量百姓,挫抑其生产积极性,产出还不多。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刘承祐下诏将那部分土地、房屋、耕具尽数赏赐于百姓。这个时代,不缺地,唯缺人,刘承祐只欲使人居其屋,耕其田。同样的,朝廷在中原、河北搞的那部分屯田,还得继续搞下去。在短期内,那将是朝廷占比很大的一部分税收来源。

    同时,刘承祐当廷下诏,天下各道州县官吏,除正税之外,不得加收杂税。

    这几道政策,不管最后执行得如何,劝农的积极效果总归是有的。而如前,对朝廷的诏令,地方上倘有阳奉阴违的,异日秋后算账,这便是依据。

    其二,督促各道州剿匪。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匪患不绝,对地方的生产与秩序的稳定,威胁太大了。对此,朝臣是积极赞成。并照刘承祐之意,在乾祐元年之内,将各地治安情况,作为官员迁谪第二重的考核指标。第一指标,自然是农事。

    其三,以大汉新构,人才不足,刘承祐决议重开科考,选材举能,为朝廷补充新鲜血液。自唐末战乱以来,贡举便一直是磕磕绊绊的,几度废止。初步定下,常举于明岁重启,给天下的读书人一些准备时间。然虑刘承祐求才甚急,议于今岁秋七月,于东京举行一次制举。

    其四,以旧刑律法用多时,律令则文辞古质,看览者难以详明,格敕则条目繁多,俭阅者或有疑误。加以边远之地,贪猾之徒,缘此为奸,浸以成弊。

第37章 新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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