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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杨志的缺陷,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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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玷污清白之躯,却不知在『奸』权门下,同样是玷污清白之躯。梁山的强盗,会朝着过往商旅搜括银钱,而大名府梁中书,则直接朝老百姓搜括银钱,有什么区别?

    杨志一直都没有憎恨过北宋末年的官场体制,他知道只有身在这个体制内才有可能实现“边庭上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的人生理想。所以在王伦劝他落草时,他拒绝,不愿玷污身家清白。他收拾了一担金银,去枢密院打通关节,就是为了重回体制内。他接受并践行了官场行贿成风的“潜规则”,忘却初心,在做人上已经输了一截。投靠高俅不成,他心生怨恨,但这种怨恨是因高俅未起用他,而并不是因为高俅是『奸』相。因为在杨志头脑里并无忠贤之分,所以他对另一『奸』相蔡京的女婿梁中书照样能肝脑涂地报效。

    梁中书爱惜杨志是个人才,视为心腹,委以重用。杨志便早晚不离,听候上司使唤。梁中书搜括民财为岳父采办了价值十万贯的寿礼,让杨志去护卫押送,杨志照样领命执行,并不分辨金条“哪根是高尚的,哪根是龌龊的”。杨志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失误的话,能成为『奸』相的好“走狗”。或许是老天有意要成全他的“清白”,故而一而再地让他给昏君贪相办事出事故。

    不过这最后一点呢,其实也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东西,毕竟以后来人的眼光看,杨志这么选择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毕竟人各有志,人家就是喜欢地位和金钱又有什么错?这整个时代都是错误的,一个杨志而已,不过是那满天繁星中最不起眼的一颗,有他没他,这个世界都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但是在传统思想中,他的这番表现却很有问题,所以除了最初的王伦是真心实意的

第162章 杨志的缺陷,一个机会(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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