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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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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谁怜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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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是个小孩儿,年纪最多不超十四岁,而且身小力大,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儿,简直是个怪物。

    这么说的人通常都被唾骂一通踢上两脚,因为他不该说真话,破坏了大家的幻梦。

    踢过骂过,大家又聚在一起继续谈论那神秘的、美艳的厨娘。

    常思豪也听到了这些传闻,他呵呵一笑不去想它,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工作,闲时跟着老军们听故事、说笑话,徐老军识字,便教他看军中分发的《纪效新书》,给他讲军中礼仪,于他来说,只要肚子不饿,便也再无烦忧。

    看着他很快适应了一切,徐老军便又教他处理新鲜尸体。攻城战过后,番兵退去,常思豪便和一众老军带着刀拎着桶出城,把一具具尸体的衣甲扒下,切掉头颅,将血接在桶内,再剖开肚腹,取出不能长久保存的内脏扔在一边,然后对尸体进行简单的处理,和血桶一起运进城内,把尸体堆放在那屠场似的大院中央,血则倒进墙角盖着铁盖的那些大缸。

    这项工作完成之后,他们要把那些头颅与内脏聚在一起,放火焚掉,不过通常还没等到焚烧,那些内脏便被成群的乌鸦扯碎吞光了。

    大火燃起时,一颗颗烈士头颅被烧得焦烂糊臭,浓烟夹带着毛发尘灰飘向天空,宛如烽台狼烟,凄冷雄壮。

    每当此时,都会有一人肃立于城头之上,静默地俯视这仿佛一缕缕消散灵魂般的烟火。徐老军说,那便是指挥佥事程允锋程大人。

    程大人爱民恤士,精忠报国,襟期高旷,驰誉流英,深受军民爱戴,是以番兵压境,城中一无粮草二无救兵,军民却无人窜逃,甘与同死。

    常思豪仰望城头

三章 谁怜血肉(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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