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
约翰是《孟松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
约翰漫不经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开始翻检信。
有几封信沉甸甸的,看样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开了一封投稿,扫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扔在了一边。
“现在真是什么人都可以来投稿了。”他摇头叹息,“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连小学生都不如。”
其他两个编辑附和道:“对,好多人甚至都没接受过基本的文学教育,就来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约翰却在心里叹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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