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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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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所谓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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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平气和的同李辉泽说。
    昨日,在我追出拍卖会场时,就把已经打好的合同交给了李辉泽。李辉泽当时甚至连内容都没来得及看,就翻到最后一面,签名。
    之后,才回到会场,喊下那最后的价格。
    幸而是如此,要是合同拖到今天才签订,胡骞予又要得逞了去。
    可我的喜悦维持不过一秒,就听得李辉泽说:
    “姓胡的请我父亲出面,从中游说,”李辉泽似乎已有些动摇,语气听来有些别扭,“我斗不过我父亲,只能提醒你,小心胡骞予。”
    我被他说的云里雾里,拔高音量问,担忧:“是不是出了什么纰漏?”
    “胡骞予太厉害,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可他真的竟然能说动我父亲,要我把土地所有权过户到他的名下。”
    我吃惊不小,“你答应了?”
    拥有所有权,就意味着胡骞予可以拥有限制我对土地进行诸多开发的权利。如果我没记错,根据香港法律,如果没有所有权者的同意,开发项目可以无限制延滞。
    而李氏的当家,远不是个可以任由一个小辈控制的狠辣角色。
    他竟然能被胡骞予说动?!
    要知道,私自转卖土地权利,是要被请去警局喝咖啡的。
    再仔细一想,我几乎要骂人。
    骂的,正是那位正飞往瑞士的胡骞予。
    既然他都还保留着这一手,昨晚为何还要如此对待我?
    既然他和李氏当家都已联手了,那么我和李辉泽见面,应该一点也不会威胁到他。那么为何他看到我与李辉泽见面的照片,会这么大为光火?
   

36、所谓温柔(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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