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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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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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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学士、知河阳,复知许州。帝幸旧邸,进资政殿学士。曾巩当制,称其纯明亮直,帝令改命词。维知帝意,请提举嵩山崇福宫。帝崩,赴临阙庭。宣仁后手诏劳问,维对曰:“人情贫则思富,苦则思乐,困则思息,郁则思通。诚能常以利民为本,则民富;常以忧民为心,则民乐;赋役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则劳困息;法禁非人情所便者蠲之,则郁塞通。推此而广之,尽诚而行之,则子孙观陛下之德,不待教而成矣。”
    未几,起知陈州,未行,召兼侍读,加大学士。尝言:“先帝以夏国主秉常废,故兴问罪之师。今既复位,有蕃臣礼,宜还其故地。”因陈兵不可不息者三,地不可不弃者五。又言:“仁宗选建储嗣,一时忠勋皆被宠禄;范镇首开此议,赏独不及,愿褒显其功。”镇于是复起用。
    元祐更役法,命维详定。时四方书疏多言其便,维谓司马光曰:“小人议论,希意迎合,不可不察。”成都转运判官蔡曚附会定差,维恶而劾之。执政欲废王安石《新经义》,维以当与先儒之说并行,论者服其平。拜门下侍郎。御史张舜民以言事罢,王岩叟救之,折简密询上官均。语泄,诏岩叟分析。维曰:“臣下折简聚谈,更相督责,乃是相率为善,何害于理?若琐琐责善,惧于国事无益也。”
    维处东省逾年,有忌之者密为谗诉,诏分司南京。尚书右司王存抗声帘前曰:“韩维得罪,莫知其端,臣窃为朝廷惜。”乃还大学士、知邓州。兄绛为之请,改汝州。久之,以太子少傅致仕,转少师。
    绍圣中,坐元祐党,降左朝议大夫,再谪崇信军节度副使,均州安置。诸子乞纳官爵,听父里居。哲宗览奏恻然,许之。元符元年,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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