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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食成为星际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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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的毛只能靠火燎,火燎以后用热水浸泡,刮去表面的杂质,然后再用冰水浸泡保持Q弹的口感。
    司星一边刮毛一边说:其实宫廷中最初制作驼蹄羹的时候是将驼蹄切开,只取掌中那一块的,俗称掌中宝,因为口感最好。董斯张在《广博物志》里说过,陈思王制驼蹄为羹,一瓯值千金,就是因为驼蹄很难得,工序也复杂。
    【确认过眼神,是吃不起的东西。】
    【幸好够贵,不然骆驼怕不是要被吃绝种。】
    然而司星并没有搞那么奢华的东西,他只是将驼蹄切成了小块,底下铺上准备好的香菇等菜蔬,加上葱姜去腥,然后就放着炖两三个小时。
    弹幕这会儿正在激情讨论驼蹄羹是什么味道的,范明宁也进来看了一眼,金金是问他要的驼蹄,他还意外了一下,原来骆驼肉也能吃?
    还是司星让金金带了一首诗,他才信了。
    况闻内金盘,尽在卫霍室。中堂有神仙,烟雾蒙玉质。暖客貂鼠裘,悲喜逐清瑟。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
    杜甫的名诗,司星第一次知道驼蹄羹这种东西的时候就是听到这首诗的时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21世纪人人都能背得出来的一句诗,却很少有人去背过整首诗,司星也是出于好奇才看过。
    【噫,你们闻到什么味儿没有?】
    【好香的肉味儿】
    【是羊吧?】
    所有观众都跟着司星的视角来到了灶台边上,灶台虽然已经封闭起来了,但是仍旧有鲜美异常的味道漫溢出来,让人闻到的一瞬间就感觉自己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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