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最关心的。
如果白毛尸把重孽干掉了,这挺好,喜闻乐见大快人心。
如果白毛尸没把重孽干掉,那也无所谓,起码给我们争取到了时间。
不,准确的说,是给易大喜神争取到了时间。
“老沈,你说哪边的胜算大?”七宝低声问我。
“现在还看不出来,两边平分秋色吧。”我笑道:“但我感觉白毛尸不是重孽的对手,速成的冤孽能跟熬过七年之痒的怪物比么?”
得到这个答复,七宝一愣神,点点头,说那倒也是。
白毛尸对付重孽的手段就三个,要么用拳头砸,要么用脚踹,再不然就是用牙咬。
这一套行云流水的街头斗殴动作,简直是绝了,我都以为这人是活过来了,压根不像是冤孽。
与它相比,重孽的手段就简单多了。
重孽张开双臂,紧紧的抱住了白毛尸,身上的触须疯狂扭动着,从底下浸出来的粘液跟活了一样......做个靠谱点的比喻吧。
那些泛绿的粘液就像是墨汁,白毛尸身上的白毛就像是宣纸。
它只在边上轻轻泼了些“墨汁”,那种纯粹的颜色,就开始迅速攻占白毛尸这张宣纸了。
白毛尸不是善茬,但它确实斗不过重孽。
在身上的白毛渐渐被染成绿色的时候,白毛尸捶打脚踹的动作越发无力了,像是把身子里的力气用光了一样,手脚都是软绵绵的,打在我身上可能都没什么感觉。
看见这一幕,我跟七宝倒是觉得理所当然,但胖叔跟易大喜神则显得有些意外。
“不会吧?!”胖叔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的看着轻
第五十三章 召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