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霸壮汉还是嗷嗷叫的小崽子、又或者不比人类壮汉逊色多少的凶悍母兽人,它们绝对不会对你抱有任何怜悯之心。他们会砸碎你的脑壳和骨头,剥光你的财物和衣甲,然后再把你的大腿肉放到火堆上烘烤一阵,第二天你就变成了兽人营地边上的一堆排泄物。
总之一句话,见到兽人不要逼逼,能杀就杀,不能杀就撒丫子跑路,绝对不会有错。
威廉自不是需要逃跑的那一类人,正相反,他抽出了战枪,一杆具有很强的破魔属性的龙骨战枪。
这同样是来自三愚的馈赠,威廉的精金战枪最终还是成为了三愚的收藏,而先前三愚送给他的龙骑枪却变成了一件摆设。
原因就是当初金龙小姐歌温莎的临阵脱逃。
或许出于天性高傲的巨龙一族那难以复加的自尊心,歌温莎始终不肯回应威廉的召唤,不仅如此,就连珍贵的龙枪不知何时也失去了变幻形态的能力,只能以龙哨的形态,充当一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挂件。
龙骨战枪来源于火蜥蜴战团的装备库,其材质来源乃是战团成员曾经围猎的一头半神级恶龙的尾骨和一颗獠牙。
战枪柄长九尺,骨柄呈白玉色,通体打磨的光滑如镜,枪刃乃是用一整颗超级龙牙凋琢,刃长足有六尺,枪刃最宽处一尺半,远远看去,这就不是一杆枪,而是一柄大刀,华夏古代传说中人马俱碎的陌刀。
但它就是一杆枪,不管是从制造初衷,武器特效还是重心平衡性、使用方法上来说,它就是一杆枪,一杆超级龙牙枪。
半神级巨龙的超级龙牙赋予了这杆战枪恐怖的破防效果,不管是超级厚的钢铁护甲、坚韧如胶的生物鳞甲
第四章 我有一杆渣枪(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