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与大天狗也在一块生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时光里,二者称得上是朝夕相处。
印象中,大天狗是安静的。
他会练习毛笔字、默读古籍,捏着毛笔能绘山水花鸟亦能题诗作文,忽视那对翅膀,完全就是个养尊处优、情操高尚的贵族,而到了战场上,他能以一敌百,杀敌于寸步之间。
和大天狗在一起时,何敬是极度放心的,因为对方有千万种方法保护自己,自己能顺利杀小怪练等级,全得益于大天狗的眷顾。
回想后面这一年,自己刀尖上打滚的日子,等级是升的快,可比起跟大天狗在一起时升级的时光,那简直是天堂与地狱的差距。
姑获鸟说,大天狗曾经是个皇族,因为血脉不洁而被唾弃,最后沦落为妖怪。
假如,大天狗的出身稍微正常那么一点点,那他可能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如晴明博雅那般,出入任何场合都是万众瞩目的年轻才俊。
然后,何敬想起了大天狗的双手。
那段日子,自己占着狐狸身子的优势,在对方身上赖了不知多少时光,外出时若自己懒得走走跳跳,就去挠大天狗的裤腿求抱抱。
对方也不吝啬,每每都弯腰把自己捞起来稳稳地揣在怀里。如今回想起来,自己居然就这么和大天狗亲亲密密搂搂抱抱度过了那么长的时间。
大天狗是妖,可能看兽态的自己和人形的自己差别不大,所以依旧习惯那样搂搂抱抱的相处模式?
其实是自己敏感了?
何敬闭上眼睛,感受到背脊贴近的那具身躯隔着衣服散出的热量。
其实,那样不难受。
于是,他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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