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抗战之血色战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百八十八章 “双十协定”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桂园”和“尧庐”蒋的官邸,双方都派了人担任记录,谈了十多次,合计在林园、桂园、尧庐三地先后商谈二十三次。
    整个谈判尖锐、紧张、曲折、复杂,多次濒于破裂。在国民党四位代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是张治中。每到紧急关头,他都挺身而出,力图转圜。我眼看他活动频繁,劳心敝体,在室中时而冥思苦索,时而摇头叹息,或则绕室彷徨,或则喃喃自语,显得饮食无心,坐卧不安。
    经双方多次商谈之后,9月曰国民党代表对[***]3曰所提《谈话要点》作出了书面答复,除了强调统一为明煮的基础,暗示政令与军令的统一是不能退让的这一阴谋外,并具体答复:“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但平等并非均等;解放区须撤销,人员可酌用;惩治汉歼、解散伪军可同意,但须依法慎重进行;参加受降须在接受军令政令统一之后;冲突可停止,但[***]不得阻挠政斧之接收工作;政治会议亦可不常设,仅由蒋主席召集国民党和各党派代表商讨决定有关事项,内容不预定;各省市的领导须依法任用,如指令某省市主席、副主席必由[***]推荐始得任用,即非真正接受政令军令的统一;[***]整编军队数字最高额为十二个师,不可变;北平政治委员会无设置必要,北平行营人选不能由[***]推荐;释放政治犯,[***]可提出名单由政斧主动办理;中统、军统只办情报,严禁拘禁、逮捕行为。”
    从双方所提条件看,距离甚远,似乎达成协议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如从事武力解决,不但为国内外形势所不许可,而且条件也不具备,只能力求妥协。问题的核心是军队的数字和解放区问题,如能暂时排除或减

第六百八十八章 “双十协定”(7/1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