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唇上之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一天。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什么,要在这个世界上如履薄冰。”
    长文里引用了近期社会热点的几个案子,民众的记忆力其实很差,现实生活过于忙碌,很多案子三天后就不会有人再记得。
    这位大v条条框框,煽动的一手好情绪,节奏飞起,半天之内涨粉八万,同名公众号量十万+。
    文下几个高赞都是女孩子,说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受到过侵犯。
    舆论哗然,群情四起。
    大清早广东省警方先前发布的警讯也被顶上热搜,“已于7月1日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某目前依旧在逃,警方悬赏通缉。”
    互联网大环境下,王某某的真实姓名、照片、住址、甚至那个幼儿园都瞬间被网友扒的一干二净。
    接二连三有法律工作者为此发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罪犯,依照无罪推定法则,在审判证明其有罪以前,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这种人肉方法是违法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绝非罪犯。”
    赶上周五,可能大家手头事都不算多,立刻有人开始跟发声的律师撕逼,还扯上整个律师行业,硝烟四起大有共沉沦的意思。
    徐扣弦看了三分之一就先处理了下手头工作,上午的接二连三的瓜还没来得及吃完。
    下午广东省警方就发布了消息,“涉案人员王某某于7月4日,上午十一时在广州市某分区派出所投案自首,已进行收押,但因证据不足,退入补充侦查阶段,检方不予暂不允起诉。”
    最近一星期,徐扣弦跟邵恩的关

第二十一天。(2/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