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点半到达会场,随潘雅湛跟一群同学打招呼介绍下来,潘小朋友己经被那些阿姨叔叔“非礼”得很烦了,现在不想再被人捏了。
童瑶将儿子搂着轻轻拍抚,感叹笑道:“我也没想到你会跟孙立恒交往,你以前多讨厌他啊。”能见到高中同学,童瑶心中是高兴的。高中那三年,她跟何惠伦关系很不错,一直相邻而坐。能在此重逢,真的,很高兴。
何惠伦见小朋友不肯理她了,只好抬头看着台上,那位正被众多女性以粉红心形目光崇拜着的男子,就算是不喜他这型帅哥的,也不可否认他长得真好看。叹了口气道:“那年的午夜之吻,你抢到他的吻,然后你嫁他了;而孙立恒抢了我的,被我以一巴掌终结。他在今年年中成为我的同事,谁想到,就走在一起了呢。高中那时,我多讨夹他啊,可是,现在想想,却怎么也想不起究竟为什么会那样讨厌他。真怪,对不对?”
“是啊,很奇怪。”当年,她暗恋了潘雅湛两年,那么那么地喜欢他,可,现在她也想不起来,究竟是为什么喜欢上他……他,可,现在她也想不起来,究竟是为什么喜欢上他……只是因为他很帅很优秀吗?也许,在少女时代,这样确实就很够了。
童瑶哄着儿子鸣了小半杯柳丁汁,再吃点糕点,随着会场被台上那些人炒得很热,不时地哄然大笑,她的注意力也投了过去,看着台上那个被形容为“光芒万丈”的男人。
其实三年一班的男生大都长相不错,加上都是资优生,个个都很具有菁英的派头,家境优握的更不在少数。像今日在这间五星级大饭店里开同学会,此饭店正是某个同学的家族产业。那位同学非常大方地提供一间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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