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瑞克什还是做出了决断。
收麦!
哪怕现在的收获可能会比两周之后少10%以上,但是相比起贷款的利息,这仍然是一个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数字。
他站起身走进屋里把妻子和女儿叫了出来,随后,两人一同拎着工具前往自己家的那一小片麦地。
在路上,妻子试探着问了他现在收麦的理由,他自己也说不清楚逻辑,于是只能告诉妻子,这是神给他的旨意。
不过,这个理由似乎比科学的逻辑更有说服力,在之后的劳作中,妻子没有再多问一句。
人力的劳作自然是比不过机器的,但在烈日下连续工作了三天之后,他们仍然收完了所有的麦子,并且在当天便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高价将其卖了出去。
随后,瑞克什拿着那笔厚度惊人的钞票,马不停蹄地雇了一辆驴车进城,从粮食商店里采购了满满一车的面粉和食物,而这些食物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上大半年。
这花掉了他70%的钱,从剩下的钱里,他又拿出一部分给女儿买了新鞋,给妻子买了纱丽,给自己买了一柄斧头。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需要一柄斧头,但在看到它的那一瞬间,他立刻便感觉到,自己必须把它买下来。
也许有一天它会派上用场呢?
可到底是什么用途,瑞克什暂时想不到答案。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至少在未来9个月里,自己的家人不会挨饿了。
……
然而,像瑞克什一样具有远见的农民在这个人均识字率连10%都不到的地方并不多见,大部分农民在卖掉自己辛辛苦苦种植的小麦之后,除了按照
第三百二十一章 危机的前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