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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烽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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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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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就成了日本的“幕藩”和“大名”制度。严格的说,现在的会稽王司马昱,也就相当于后来日本的“幕府将军”,而桓温则相当于一个强蕃。
    正是在这种社会体制下,高翼推行的五级封爵制下的“彻底封建”,才没有受到丝毫抵制便得以推行。这种封建最接近欧洲同时期的封建制,但它缺少两项法律支持,使“fedlyte”有名无实——这就是物权法与长子继承法。
    晋朝甫行封建,就将各王调来调去,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到其封建有名无实。由于整个国家只有一个人有产权,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所得,各级藩王免不了想做那“第一人”。而继承法恰好规定,人人有权分享父辈的劳动成果,所以就有了“八王之乱”。
    所谓“人人有权分享父辈的劳动成果”,这就是汉武帝接受主父偃意见而实行的“推恩令”——子孙后代都有继承父王领地的权利,所以领地被无限分割,以此消弱藩王的实力。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将推恩令的外延扩展,也意味着每个藩王享有皇位有继承权,也具备了法律基础。
    日本当时也没有物权法与继承法,但日本有“习惯法”,他们习惯不剥夺别人的财产,所以制做“透光镜”的会稽匠师才能把他的技艺至21岁世纪。日本也没有“推恩令”,父辈的爵位和财产还采用“万恶的”、最原始的“长子继承法”,所以他们把“幕藩”和“大名”制度传承了1500年,社会也因此稳定了1500年。而晋代推出的“五等封建”竟没有给予中国社会30年稳定的时间。
    为什么这项神奇的制度经儒生一加工,神奇便成为腐朽,成了祸害之源?
    若是中国有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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