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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之超级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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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章:两年发展规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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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进行野蛮的直接抢夺,或者进行掠夺性的强制开发。
    首先,日军所到之处,对中国的工业企业,不管是官方企业还是民资企业,实行军管理事。
    在管理期间,军队对企业的财产实行无偿占有和支配。
    随后,将企业移交给日本的有关公司经营。
    当时,满铁属下的兴中公司是接受军方移交企业的大户。到1938年8月,兴中公司在华北接收了11个分公司,几乎把华北的矿业、电业、运输业、棉业全部囊括在了自己的旗下。
    进入到抗战相持阶段,日本为了使华北经济持续运行,能够持续掠夺,改变用军事手段直接抢夺的方法。日本专门成立了国策会社,对一些关系经济命脉的企业,如工矿、交通运输业等,实行统治,实际上是独占;未实行统治的企业,划由日本人自由经营。
    无论由“国策”会社强制统制的企业,还是由日本人强行占有自由经营的企业,在经营上都是采取野蛮的手段。
    日本经营者疯狂地掠夺中国的经济资源,以煤业为例,他们在开采煤炭时,连巷道当作支撑的煤柱都采空,使矿工随时面临生命危险。
    日本除侵吞和霸占企业外,在金融方面也进行野蛮的操控和掠夺。发行毫无储备,不兑现的纸币,依靠暴力强制华北人民使用。同时,禁止法币流通,强令老百姓用法币以低值兑换伪币。
    回顾七七事变后,日本在华北的经济掠夺,不难看出,日本对华发动侵略战争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肆无忌惮地、最大限度地攫取经济利益。
    正因为如此,在军事上打击日军的同时,还要在经济方面与之相抗衡!
   

第五百八十章:两年发展规划(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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