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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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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代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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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一定会兑现承诺,李家的女儿,绝对不会做食言之事,世兄只管放心好了。小妹前来,是有件事,求你帮忙。我娘……她要害死我弟弟。”
    原来这段时间她不曾上门,是因为继荫在家中也受了伤。焦氏心思歹毒,故意指使李继荫干些粗重活计,拿他当了小厮使唤。继荫不过是个八岁的孩子,往日又是娇生惯养,哪里干的了重活。
    被焦氏支使的手忙脚乱,一时失手,被热汤烫了。当时正是杨承祖跳到河里堵决口的时候,李玉娥只能先顾自己兄弟,杨家这头就顾不上露面了。
    总算这个姐姐照顾的好,又泼出面皮找如仙借了十几两银子,为弟弟请医看病,现在伤势基本痊愈,没什么大妨碍。
    可是焦氏见继荫没什么大碍,又提出来李雄阵亡于陕西,尸骨在外不得还乡,这不是人子之道。让父亲骸骨见天,违反了基本的孝道,李继荫作为儿子,就得前往边庭,收敛父亲的骸骨。
    大明没有什么送阵亡将士尸骨还乡的规矩,吃粮当兵,阵亡是家常便饭。死了的话挖坑一埋,再给家里来点抚恤就是。大多数时候,就连这抚恤烧埋,也会落到上官口袋里,当兵的是拿不到的。
    若是有军汉家属要收敛骸骨,往往还要用钱打点,否则反倒是带不走尸体。李雄是官身,与普通的兵卒不同,他的骸骨没跟着那些尸体一起胡乱埋了,而是单独收殓,据说连衣甲兵器也在。这样做一来是顾及朝廷体面,二来是赎买骸骨时,还能多要几个钱,毕竟是世袭千户,总比普通军汉富裕吧。
    焦氏就是让李继荫到边关去,把这骸骨接回来。说到这里,李玉娥道:“继荫今年还不满十岁,还是个孩子,此去三

第一百四十五章代价(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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