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又顺滑,手感一级棒。
“仇礼就住我们楼上,先去洗手,过来吃早餐。”仇辞给他舀了一碗蘑菇鸡丝粥晾着。
冉冬凌洗完手过来吃早餐,粥温温热,碰到还有些发涨的嘴唇,酥酥麻麻。
“唔。”手里的勺子掉进碗里。
陈云看他嘴都是红的,以为他被烫到,叫他晾凉些再吃。
冉冬凌一下睁大眼睛,大脑乱乱地想起昨晚的事情来,他慌乱地说:“不……不是。”
陈云吃了早餐才过来,和他们闲聊起来,她其实就是过来遛狗的,随便看看仇辞这边还需要什么,她现在也闲的很,仇辞没有行程,连带着她也放了长假。
遛完狗就要带狗上去,上面两层都是仇礼的房子,一层给狗住,一层给自己住。
冉冬凌想和狗玩,既然小叔就住他们楼上,那一会他送狗上去也行。
“呃,这行吗?”陈云不太放心,询问仇辞。
萨摩耶不咬人,也挺乖,就是太吸引人注意了,仇辞被一狗一人用同样的眼神看着,心软松口。
果不其然,冉冬凌有了狗,没再分给仇辞半分眼神,连吃饭时都想让狗上来吃。
下午的时候,仇辞说他很闲,可以陪冉冬凌一起玩狗。
十分钟后,他看着被狗毛沾了一身的衣服,面无表情回房间换衣服。
他刚进房间,放在客厅的手机响了,有人打电话给他。
冉冬凌和狗玩的正起劲,听到铃声时,想假装没听见,那萨摩耶比人还精明,耳朵猛地竖起来,也不和他玩了,推着他过去接电话。
循着声音的源头找过去,等冉冬凌找到手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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